中阳县新闻:中阳县公安局需快速侦破的案件!
2008-7-23 16:17:27

由于非常关注我店失盗的案件,所以各方面的情况我也更加的关注。一下是中阳县的最新新闻,就在我去中阳县公安局报案的前后:

1个月前,金罗一电脑店丢失6台电脑,案件发生时间凌晨2点左右,从卷闸侧面撬开,用工具将门上的连锁剪断。

本月16日,苍湾一居民家丢失1台联想本,1部手机,时间是在下午3点,主人2点半开车出去,4点回来,仅仅不到2个时辰。 主人走的时候,没有关窗户,小偷混混从窗户跳入!

本月18日,桃园水泥厂附近丢失一辆摩托车

本月20日凌晨2点,XX店被盗,2台主机,1台液警显示器,1台DELL 1420。做案方式与金罗那家相仿!

本月22日晚,乔家沟煤矿炸药失盗!干警连夜赶上。

本月25日,一手机店,两男孩看手机,趁服务员不在意,立即将手机抢跑。

临近奥运,突发事件似乎特别的多,不管大案还是小案,都应该重视。只要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,就必须立案侦查。可是我们有的执法机关,不给立案。、“立案”是一个重要的刑事程序环节,对于公安的执法考评和办案数据统计有很大的影响,所以现实中这是个比较复杂的具体操作问题。 虽然法律规定在案件受理后,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(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1个月),但如果民警告诉你"没有查到你的记录",就是婉转的告诉你没立案的意思,至于是否“受理”了,就无从知道了,因为有的地方给受理案件通知书,有的地方不给。

所以大家所失盗的案件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,公安机关就必须立案,这已经形成刑事案件。

后来听中阳县公安局的XX干警说,每天都有丢摩托车失主来报案。 为什么中阳的治安环境这么的差劲? 实在是值得我们中阳人反思。

不管发生有关任何治安的问题,不管中阳县公安局重视不重视,我们都应该去报案!最终他们会引起高度重视的!否则你也不报案,他也不报案,任凭小偷,小混混大胆行事,能行吗?

这个城市实在是太糟啦!
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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